1、如题所述,假设该批货物原已作为库存商品入库,那么,常规会计分录如下(暂忽略增值税):借:委托加工材料 6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 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做判断。
2、这种情况税务不会认定为代加工,因为你代加工的产品为自购原料,应该为委托加工。
3、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如果属于受托加工,收取的加工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算收取加工费分录: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半产品委托外加工,发生的费用记入委托加工产品成本。该类业务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4、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收到加工商的货物时候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按客户要求包装产生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 支付加工费时 借应付账款 贷现金 收到货款时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库存商品 大概是这意思,只要把整个资金流程理顺就好了。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或产成品)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x0d\x0a第二种情况,免抵退税额大于留抵数,多余的部分就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就是以600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了。
1、收到对方加工材料 单独设置备查账簿和有关的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按接受加工的物资应设置表外科目核算。可以设置“代管材料物资”、“受托加工物资”两个表外科目。
2、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税法上没有明确商业企业不准委托加工。应该可以。至于做销售的发票问题,主要看你们的主营业务范围,如果超范围经营,工商机关会管。
3、这种情况税务不会认定为代加工,因为你代加工的产品为自购原料,应该为委托加工。
借:委托加工材料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收回加工入库: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退回应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想了解关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最新信息,敬请关注环球快问会计在线频道。
发出加工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支付加工费时,借:委托加工物资,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加工完毕收回时,借:库存商品,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计算与会计分录:借方: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物资。
用于核算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借方反映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反映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还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加工企业收到委托加工物资的订单时,对于受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一般计入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进行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受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分录当企业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的会计分录:可以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1、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发出代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收回代加工成品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销售(按实际成交不含税金额计征17%销项税。
2、假设原材料成本为100元,加工费为50元,总共收到150元的应收账款,则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 150元 贷:原材料 100元 贷:加工费收入 50元 这是因为在加工过程中,原材料的成本会转移至加工品上,而加工费则是收入,所以需要借贷两个科目来记录这笔交易。
3、如果属于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费应该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如果属于受托加工,收取的加工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4、结算收取加工费分录: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半产品委托外加工,发生的费用记入委托加工产品成本。该类业务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会计处理:(1)、发出加工物资: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2)、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
5、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领用辅料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辅料,贷:原材料-辅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