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院中药房类别填写如下。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
中医馆需要什么手续(一)科室设置设置不少于3个中医临床科室,应设置中药房、煎药室和中医“治未病”室。(二)人员配备中医馆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具有主治中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加强中药、饮片药品质量管理,实行贵重、毒麻药品专人管理 药品质量的好坏是关系到老百姓生命安全和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其优质可靠的药品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中药房要严把质量关,严禁假冒、伪劣药品入库,杜绝药品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的事件发生,贵重、毒麻实行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严格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和省卫生厅《**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标准》,加强中医科中药房的建设和管理,中医科的设置、设备的配备和中医药专业人员的配置等均符合要求。
xx年,根据《周至县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标准》要求,切实加强了中医药各项工作,抓好了院卫生院中药房、中医科、针灸科和村卫生室中医药的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和必备设施的投入,按照创建标准,今年经费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25%。
第二类医药品是指需要注意副作用的药物,例如:感冒、发烧、解毒、镇痛、脚气、痔疮等用药。此类药品必须在说明上标注“使用前须和要及时确认,必须严格按说明服用”的字样。大部分的一般用医药品都属于第二类医药品。但第二类医药品必须当面销售,不得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销售。
第二类医药品:普遍但需注意的药品/感冒药、解热镇痛剂等常见药品属于第二类。尽管大部分医药品归此范畴,但销售时必须当面进行,不允许电话或网络销售。尽管有使用建议但非强制,管理上比第一类药品稍松,偶尔会看到第三方卖家销售,但需谨慎。
日本的第二类医药品是指除第一类药品外,需特别注意副作用的药物,如感冒药、止痛药、消化不良药品等。这类药品的标签上会注明使用前需确认,严格按照指示服用,大多数日常用药都属于此类。
1、二类精神药品是临床广泛使用的特殊管理药品,如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巴比妥类和苯二氮卓类,中枢兴奋剂咖啡因等。该类药品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具有潜在的依赖性和耐受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专门发出通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监管。
2、精神药品指的是正常服用有利生命和健康。精神药品不是毒品,但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极度兴奋或抑制,限于第一类和第二类,贮存,使用应认真管理。严禁滥用。精神药品里面分类有一类和第二类,第二类相对于第一类安全性高一点,但也是严格管理,禁止滥用的。
3、划分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是依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将其分为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医生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精神病药品。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三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应当留存两年备查。
4、第二类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具有药品依赖性潜力,滥用或不合理使用能产生药物依赖性的药品。